2023-09-08 15:50:46 浏览数量:次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拓展中国科协海智基地覆盖面,织密海智计划重要平台网络,推动海智基地更充分发挥主要功能,为中国科协海智基地分级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提供了支撑,较为客观、全面反映了海智基地近年建设与发展情况。现以申报评审方式采购“2023年度中国科协海智基地申报与评估”支撑服务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中国科协海智基地申报与评估”支撑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开展基地申报、评估材料数据整理分析,组织专题研讨会;
2.组织专家评审评估会,结合基地提交材料进行分析评估;
3.建立一套海智基地申报与评估基础数据集;
4.形成海智基地申报评审报告1份、评估报告1份。
三、项目预算及实施要求
(一)项目预算
申报基地数量35个左右、评估基地数量40个左右,项目预算金额为不高于30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时间进度要求
2023年9月15日前,要求各基地提交申报、评估材料,收集整理基础数据;10月15日前,组织专题研讨会;10月3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评估会对各基地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评估;11月30日前,形成申报评审报告1份、评估报告1份。
(三)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应由申报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3.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专门就调整事项向发标单位书面申请,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4.项目监督与验收。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完成项目任务。
四、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机构。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具备开展项目所需业务能力和团队,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能够提供开展项目工作的必要条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5.申报单位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责任。
(二)申报及合同签订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密封后于2023年9月15日前连同《报名表》一并提交至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申报书填写内容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未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请将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以“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命名邮件主题和文件名。
2.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采购有关制度的通知》等规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3.申报单位接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后,应于二周内与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签订采购合同。
五、联系方式
(一)交流中心联系人
张楠 电话:13520098160。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颛妍 电话:18610649946
联系邮箱:zhongmao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层1009室。
六、其他事项
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经评审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承担,费用给付第三方机构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