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nternational Union of 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以下简称为“IUPAC”)是一个国际性的非政府和非营利性科学组织,于1919年创建于法国巴黎。作为国际科学理事会(ISC)的成员组织,IUPAC是全球最大、最具权威性的化学组织,致力于制定化学命名、术语(包括元素周期表中新元素的命名)、标准化测量方法和许多其他重要评估数据等,为促进全球化学界开展相关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
1979年,中国化学会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由化学家卢嘉锡带队参加IUPAC第34届会员代表大会,以国家会员身份加入了IUPAC。中国化学会自加入IUPAC以来,派代表团参加历届会员大会和其他学术会议,并在华召开了十余次学术会议和工作会议,其中包括1993年在北京召开的第34届IUPAC学术大会,200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40届IUPAC学术大会。2018年至2019年,北京大学周其凤院士担任IUPAC主席一职。这是IUPAC自1919年在法国成立近百年以来,中国化学家首次担任该组织的主席职务。
一、历史沿革
1911年,国际化学会联盟(IACS)于英国伦敦成立。在1911年的会议上,IACS就成立一个化学领域的全球性组织提出了构想,并就该组织的相关议题进行了讨论。这为随后成立的IUPAC奠定了必要基础。在其发展过程中,IUPAC一直致力于通过创建一种化学界的通用语言和工作流程,以及标准化的程序来推动化学界的互动与合作。当然,IUPAC的意义远不止制定术语和命名元素,而在于向整个社会提供涉及化学领域的、能够解决人类共同问题的整体性解决方案。这是IUPAC作为一个百年的国际科技组织的核心价值观,也是IUPAC的使命与愿景。
二、发展构想
根据IUPAC的战略发展计划,IUPAC将聚焦如何进一步促进会员国化学家之间的持续合作;研究和推荐对纯粹和应用化学的国际重要课题所需的规范、标准或法规汇编;与其他涉及化学本性有关课题的国际组织合作,对促进纯粹和应用化学全部有关方面的发展作出贡献。IUPAC将始终坚持其中立的科学观,创造并应用化学知识以服务于整个人类社会;通过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化学界的“通用语言”,倡导科学知识的自由交换。
三、组织架构
(一) 成员类型
IUPAC目前设立了国家成员、观察员成员、联系成员、企业成员和个人成员。
1.国家成员
各国仅可通过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国家化学理事会、化学会、科学院或是任意一种科技团体或机构)代表该国化学工作者参加IUPAC。IUPAC目前拥有55个国家成员。
2.观察员成员
一个国家可以通过其国家及地区化学理事会、代表化学的国家协会,以观察员成员的身份加入IUPAC。观察员成员在IUPAC理事会会议上无表决权。IUPAC目前拥有2个观察员成员。
3.联系成员
相关国际组织可以联系成员的身份加入IUPAC,前提是与IUPAC拥有共同愿景。
4.企业成员
企业成员主要是指那些与化学专业相关的行业性组织。IUPAC通过项目与相关化学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5.个人成员
IUPAC接收个人成员。2019年,来自50个国家及地区的近1000名化学家注册为会员。其中包括来自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的近360名受赞助成员。
(二) 组织机构
IUPAC的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由理事会、工作局(Bureau)、执行委员会负责;科技(学术)事务则是由各专业委员会或工作组负责。值得注意的是,在投票表决上,IUPAC对科技(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进行了区别管理。其中,对于科技(学术)事务相关问题的表决仅需要理事会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代表进行投票表决。
1.理事会
理事会是IUPAC的最高议事和决策机构,每2年举行一次会议。理事会由国家成员的代表组成,每个国家成员都为每次理事会会议任命其代表。观察员成员可参加理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理事会会议将选举出IUPAC的相关官员(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等),讨论及决定由工作局和执行委员会提出的工作事项(包括年度预算、修订章程等)。
2.工作局
工作局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IUPAC主席主持。工作局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前任主席、各专委会的主席,以及不超过10名成员代表组成。工作局主要负责执行由理事会会议作出的相关决策,审阅由各专委会提交的举办相关专业学术会议的必要性、为理事会会议选定议题等。
3.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IUPAC工作局所作出的相关决定。执行委员会共计8名成员,除主席、副主席等IUPAC官员以外,还包括3名由工作局推选的工作局成员。
4.专业委员会
各专委会负责IUPAC的科学(学术)事务,并对工作局负责,工作范畴包括设立并管理相关研究项目、计划并组织学术性活动。根据不同的学科方向,IUPAC目前设立了8个专委会。理事会有权设立或解散相关专委会和工作组,并任命相关专委会和工作组的初创成员。各专委会拥有较高的自主权,可自行设立章程和管理细则,但需与IUPAC的章程和管理细则保持高度一致。各专委会在获得理事会的同意后可设立委员会。
四、学术及沟通平台搭建
IUPAC的主要活动包括召开国际会议、不断丰富学术出版物的类型、开发数据库、设立研究项目、设立奖项等。
1. 国际会议
IUPAC每年都会批准大量独立组织的会议,专题讨论会和讲习班,涵盖化学领域的众多专业主题。IUPAC共计设立了9条遴选标准用于发放经费资助。
2. 不断丰富学术出版物的类型
IUPAC的出版物包括三大类,分别是技术报告、学术期刊和专著。其中,技术报告主要是受IUPAC资助的相关研究项目或研究活动所产出的学术成果;IUPAC目前有5个系列的学术期刊,包括纯粹与应用化学(PAC)、国际化学(CI)等;专著主要是指IUPAC出版的关于化学术语的标准。
3. 开发数据库
IUPAC提供了多个数据库,以方便开展相关研究活动。这些数据库包括气体动力学数据库、溶解度数据库等。
4. 设立研究项目
IUPAC的科学工作主要是通过正式的研究项目开展的。关于研究项目的立项标准上,IUPAC要求满足以下三个标准:符合全世界化学家的需求,而不仅仅是针对某一个国家或地区;应聚焦如何应用化学解决人类需求;相关研究工作应由一个国际化的团队来完成。
5. 设立奖项
IUPAC目前设立了多达15类奖项,既有针对个人成就的奖项,也有针对业务工作的奖项,包括IUPAC-SOLVAY国际青年化学家奖、IUPAC-Richter药物化学奖,IUPAC化学工程杰出女性奖等。
五、资金筹措
IUPAC的经费来源为会费,以及企业、基金会的各类捐赠。其中,会费收入是IUPAC的最主要收入来源。
国际组织工作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