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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南方”的组织机制建设和发展探讨

2026-03-05 09:07:39     浏览数量:

摘要

“全球南方”的组织机制建设和发展既是其群体性崛起的关键支撑,也是二战后80年历史潮流和国际秩序演变轨迹的深刻反映,更是推动未来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和改革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重要力量。二战结束以来,伴随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的浪潮,非洲统一组织、不结盟运动、七十七国集团、南北对话等组织机制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点到面的发展历程。它们以联合自强与合作共赢等新理念为指导,在巩固南方国家政治独立、争取经济权益和提升国际地位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冷战结束后的国际格局重组过程中,以上海合作组织、中非合作论坛、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等为代表的新一批“全球南方”组织机制应运而生并乘势而上,并在探索新安全机制、应对全球化挑战、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等方面贡献了新智慧、注入了新能量。当前,“全球南方”组织机制既需抓住南北力量日趋相对平衡和战略空间向纵深拓展所带来的双重机遇,也需妥善应对内部层次差距扩大、过渡转型阵痛、价值共识构建受阻、美西方地缘政治制约以及安全军事合作不足等多种挑战,方能在不断的革新和完善中担当时代使命,推动历史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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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是世界大变局的鲜明标志。”《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亦指出,支持“全球南方”联合自强。“全球南方”作为当今世界上国家最多、人口最多、占地最广、潜力最大的“区域”,在其群体性崛起的进程中,相关的组织机制在其思想理论、力量整合、发展擘画、内外互动等方面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自然也是区域国别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





“全球南方”研究中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




在区域国别和国际问题研究中,“组织”和“机制”属于核心概念,它们在“全球南方”这一世界最大区域的研究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在不断上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相关的研究仍存在局限:分散而非系统、局部而非全体、单个而非比较,这是亟待改变的。

(一)概念的专业定义与历史沿革



国家和国际组织都是人类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自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轨迹。在人类的漫长历史中,16世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当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但独立的政权已有数百个之多。地理大发现和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则将这些分散的政权联系起来,使世界逐步连成一片,为日后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的问世创造了条件。


01
国际组织

分裂与竞争并存的政经格局、思想启蒙及技术革命等原因促成欧洲成为现代国际组织的发源地。17世纪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建立了现代主权国家体系。19世纪产生了“莱茵河航运中央委员会”(1816年)、“国际电信联盟”(1865 年)、“万国邮政联盟”(1874年)等技术性协作机构。20世纪初一战后又在日内瓦诞生了综合性安全组织“国际联盟”(1920年)。

据《国际组织年鉴(2024—2025)》统计,20世纪初,世界有 200余个国际组织,到50年代发展到 1000余个,70年代末增至8200余个,1990年约为2.7万个,1998年为4.8万余个,2024年增至7.5万余个。这些国际组织既有全球性的,也有地区性、国家集团性的。

当代国际组织演化呈现三大特征。其一,职能维度从专业领域向交叉治理领域延伸。典型的案例如欧洲煤钢共同体(1951年)向欧洲联盟(1991年)的转型和上海五国(1996年)向上海合作组织(2001年)的转型。其二,决策模式由权力政治导向转向程序正义优先(体现于联合国安理会改革中需要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其三,财政基础突破传统会费模式,形成项目融资与资本市场运作并行的新体系(如世界银行气候债券的发行实践)。


02
国际机制

中国学界传统沿袭“鲁杰—克拉斯纳—基欧汉范式”。约翰·鲁杰将国际机制归纳为一种汇聚各相关行为体期望的社会制度(Social Institution)。 国 际 机 制 一 定 程 度 上 限 制 了 其 组 成 单 元(Constituent Units,主要指国家行为体)在机制管辖范围内自主决策和行动的裁量权(Discretion)。期望的汇聚与裁量权的限定,最终体现为国际机制的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e Quality)。斯蒂芬·克拉斯纳的定义则为“汇聚各个行为体期望的,在特定领域内由国家共同接受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构成的制度集合”。罗伯特·基欧汉认为国际机制是“具有明确规则的,由国家(政府)间协商同意的关于国际关系特定议题的安排或制度”。哈森克莱弗、迈尔和里特伯格提出,“国际机制的产生与维系,是行为体(主要是国家)为降低国际政治中的交易成本并促进国际协议的达成,而进行的理性选择的结果”。

但是,还有不少中国学者根据形势的变化,强调在非西方语境下进行理念和理论创新,并在国际机制的定义及运用方面多有发展和创新。廖峥嵘提出“机制嵌套”模型,认为中国参与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合作机制需兼容现有国际规则与区域权力结构,通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机构实现“制度性权力”提升。马新民强调,中国主张通过机制化改革(如安理会扩容)增强联合国代表性,而非颠覆现有体系。作者则主张通过国际组织机制改革与新型机制创设,推动国际秩序从“西方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型,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了系统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南。


03
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的主要区别

在区域国别和国际问题研究中的制度性要素分析需要厘清“国际组织”与“国际机制”这对核心概念。二者既存在本质区别又具有功能互补性,其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法律人格。国际组织具有完整的国际法主体资格,能够独立缔结国际条约并承担相应责任;而国际机制则不具备独立法律人格,其职责与义务由参与国依赖条约授权共同承担,缺乏以自身名义启动法律行动的能力。

其二,决策效率。国际组织由于官僚体系的影响,可能出现决策迟滞现象,例如联合国改革进程的缓慢;相比之下,国际机制在紧急情况下能实现快速响应,如二十国集团伦敦峰会迅速形成的金融稳定机制,展示了机制式操作在短期协调与紧急应对中的高效优势。

其三,存续周期方面。国际组织需要经过正式法定程序才能解散,如国际联盟向联合国过渡耗时达6年;国际机制更多为功能性安排,可随任务完成或实践环境变化自然终结,某些应急机制存在时间较短,仅为实现短期目标而设立。

其四,问责机制。国际组织内部通常设有专门监察机构和外部评估体系,例如世界银行的诚信调查集团、联合国审计委员会等,均由组织自身设立以强化问责;国际机制则主要依靠同行审议 [ 如APEC成员自愿行动计划(Voluntary Individual Action Plans)] 和舆论监督来确保责任履行。


04
组织机制的互动关系与当代发展趋势

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的互动关系与当代发展揭示了两者在全球治理体系中日益共生协同与形成机制复合体趋势。国际组织为国际机制提供制度平台与资源保障,如联合国作为全球人权领域的组织载体,为人权机制提供合法性、行政架构与财政支持;国际机制通过制定规则、流程与合规机制为组织赋予执行权威,如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赋予其实际执行力与裁决功能,强化组织影响力。当前全球治理呈现机制复合体趋势,气候变化、贸易、安全与公共健康等领域存在多个组织和机制横向交叉、纵向嵌套、功能互补的情况。例如,气候变化领域存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等多重制度安排,它们在科学评估、政策制定、资金支持与技术转移等方面相互连接与互动,形成具有高度灵活性与适应性的复杂制度结构。





“全球南方”组织机制的诞生和发展




二战胜利之后,国际上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一大批殖民地争取到独立建国,广大亚非拉地区经历了“第三世界”和“发展中地区”的历史阶段而成为现在的“全球南方”。在二战后的80年里,“全球南方”的组织机制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点到面,有力地推动了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发展和进步。

(一)民族解放和集体觉醒时期的意义和作用



20世纪40年代中期到60年代末的20 年中,广大亚非拉地区摆脱殖民统治的独立国家从 1945年的不足30个发展到1969年的110余个。随着广大新独立的国家走向地区和世界舞台,它们开始自主建立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后者的主要意义和影响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全球南方”组织机制有着新的时代意义和指导思想。在独立自主思想的指导下,“全球南方”强调不同于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新思想和新理论。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期,中国分别和印度、缅甸领导人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并将其确立为指导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诞生于亚洲,迅速走向世界。1955年,20多个亚非国家出席万隆会议,在五项原则基础上提出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十项原则,倡导团结、友谊、合作的万隆精神。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不结盟运动将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原则。”

第二,以区域性国际组织机制巩固和推进民族解放及政治独立的成果。以非洲为例,1945—1969年,大约有38个非洲国家获得独立,其中1960年被称为“非洲年”或“非洲独立年”,因为这一年有17个国家独立,是独立运动的高峰。在此背景下,非洲国家首脑会议于1963年5月22日至26日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举行。会议期间(5月25日),31个非洲独立国家签署了《非洲统一组织宪章》,标志着非洲统一组织(简称非统组织)的成立。此后,非统组织致力于非洲国家的统一与团结,加强非洲国家在政治、外交、经济、文化、军事等各方面的合作,保卫非洲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与独立,从非洲根除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促进国际合作,并为非洲大陆的一体化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和一定的经济和组织基础。1999年9月9日,非统组织第四届特别首脑会议通过《锡尔特宣言》,决定成立非洲联盟(简称非盟)。2002年7月,非盟正式取代非统组织。

第三,全球性的组织机制相继成立并以此提高国际地位和增强在推动世界发展中的作用。在政治方面,不结盟运动堪称代表。1956年,南斯拉夫时任总统铁托、埃及时任总统纳赛尔和印度时任总理尼赫鲁举行会谈,针对当时东西方两大军事集团严重对抗波及广大中小国家的情况,提出了不结盟的主张。1961年9月,首次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在南斯拉夫首都贝尔格莱德举行,25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不结盟运动正式形成。不结盟运动目前有120个成员方,绝大部分成员方是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方面,七十七国集团至今仍在发挥积极作用。1964年,在日内瓦召开的首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期间,77个发展中国家发表《77个发展中国家联合宣言》,提出关于国际经济关系、贸易与发展的一系列主张,七十七国集团遂告成立。其宗旨为:在国际经济领域内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促进南南合作。截至2025年7月,共有134个成员方。

(二)联合自强和反霸时期的意义和作用



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世界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在美苏两个霸权国家之外,形成了中国和广大亚非拉国家的“第三世界”,这一基本格局延续到90年代初冷战结束。在此20年左右的时间里,全球南方的组织机制又有了新的发展,在地区和世界事务上发挥了更大、更多的作用。

第一,组织机制性联合自强。“全球南方”多为中小国家,它们在建国之后的国家建设中深感联合自强的重要。1967年成立的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在东南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2023年,东盟经济增长4.0%,经济总量超过 3.8万亿美元,是亚洲第三大经济体和世界第六大经济体。与此同时,非洲和拉丁美洲的经济共同体(联盟)如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1966年)、东非共同体(1967年)、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1975年)以及加勒比共同体(1973年)等也纷纷成立。

第二,领域权益性联合自强。广大亚非拉国家在政治上获得独立后,在经济方面仍遭受西方发达国家的压迫和剥削,如全球原料价格被发达国家压制(一吨钨矿砂仅换一两件连衣裙,一桶石油仅换几瓶可乐)。它们强烈要求改变世界经济剥削体系。为此,时任阿尔及利亚主席的胡阿里·布迈丁以不结盟运动执行主席身份联合七十七国集团发起了1974年的联合国第六届特别会议。这是联合国成立29年来首次聚焦国际经济关系重构的全球性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及行动纲领。这标志着全球经济治理从“西方主导”转向“南北博弈”新阶段。中国通过坚定支持第三世界诉求,显著提升国际道义影响力。《宣言》及行动纲领的核心要求是主权平等(各国对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行使永久主权)、公平贸易(稳定初级产品价格,取消发达国家贸易壁垒)和技术援助非政治化(援助不得附加政治或军事条件)等。七十七国集团依托《宣言》推动成立了多个原料生产国组织。虽因发达国家抵制《宣言》中的关键条款,国际经济新秩序未能实现制度性突破,但为以后“全球南方”相关倡议的提出提供了法理基础。

第三,团结合作反对经济霸权主义。南北对话机制(又称国际经济合作会议)是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南方国家与北方国家间的谈判机制,旨在改革不平等国际经济秩序,核心议题包括贸易公平、资源主权和技术援助等。《洛美协定》(Lomé Convention)的签订和坎昆会议(Cancún Conference)的召开是南北对话的关键里程碑,分别聚焦区域合作与全球首脑级磋商。首份《洛美协定》是1975年欧洲经济共同体(简称欧共体)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简称非加太地区)发展中国家间的经贸协定,旨在由前者为后者提供贸易优惠与发展援助。它虽为南北合作开创先例,但难以根除殖民遗留的经济差距(非加太地区国家仍以原材料出口为主,未能根本提升产业竞争力,经济脆弱性问题未解决),且欧洲联盟(简称欧盟)东扩后逐渐转移援助重心并愈发将援助与所谓“民主、人权”议题挂钩,大大削弱了非加太国家的合作积极性和受惠度。坎昆会议是1981年10月在墨西哥坎昆召开的首届南北对话首脑会议,中国等14个发展中国家和美国、日本等8个发达国家领导人参与,旨在重启僵持的全球经济谈判。会议聚焦原料价格压制问题(如石油与初级产品贸易剪刀差),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但因美国反对关键条款,导致全球性南北对话未能制度化。此后,南北对话趋于沉寂。但坎昆会议为1984年和1989年《洛美协定》的两度续签及20世纪90年代新倡议(如渥太华会议)的推行奠定了基础。

第四,专项治理机制的特殊作用。小岛屿国家联盟成立于1990年,现有39个正式成员及5个观察员,地理分布包括加勒比海、太平洋、非洲、印度洋等区域,管理地球表面 20% 的领海面积。作为受气候变化威胁最严重的岛国联合体,小岛屿国家联盟一方面强烈呼吁世界各国关注其基本生存权,要求国际资金和技术援助以确保其发展权,并主张国际社会承认其成员方公民因环境灾难被迫向其他国家迁移的合法权利(环境移民权);另一方面,该联盟近些年来努力以气候正义为核心诉求推动全球行动和制度创新,如在1994年推动联合国首届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国际会议通过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简称《巴巴多斯行动计划》),首次将小岛屿国家生存权与发展权系统性纳入国际议程。该联盟又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促成1.5℃温控目标写入《巴黎协定》,修正了此前“低于2℃”的全球共识。小岛屿国家联盟作为“逆向领导力”的典型(软实力强但硬实力弱),通过制度设计、知识塑造与道德话语三要素,重塑了小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博弈能力,凸显历史责任与代际公平的正义逻辑。

(三)冷战结束后形势下的应对和发展



在1992—2007年的15年间,世界处于后冷战时期。一方面,苏东剧变和美国独霸导致国际格局重组,一些“全球南方”国家发生“颜色革命”。另一方面,“全球南方”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中获得了新的主动,新兴经济体脱颖而出,“全球南方”也得以涌现出一批新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开始在世界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首先,探索后冷战时期的安全合作机制。冷战后为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争端,加强边境地区军事互信和裁军合作,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于1996年4月在上海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标志着“上海五国”机制正式启动。其后续行动又为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的成立铺平道路,后者通过安全(构建综合安全体系和新安全观)、经济(深化和扩大务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人文(开展具有上合组织特色的文化年、旅游年等活动)三大支柱进行协作,不仅保障了地区稳定与发展,更为重塑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贡献了关键力量。

其次,在应对危机中加强经济合作。1997年,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因经济结构失衡、资产泡沫累积等深层次问题,引发了亚洲金融危机。面对东南亚货币集体跳水、资本外逃加剧的严峻局面,中国政府基于维护区域经济稳定的大局观,顶住出口竞争力下滑与资本流动压力,做出人民币不贬值的决定,承受了巨大压力,付出了很大代价,却也切实有效地阻断了竞争性货币贬值的恶性循环,为香港联系汇率制度提供锚定支撑,避免亚洲金融危机向全球蔓延。此外,中国还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框架及双边渠道,向泰国、印尼等国提供超过40亿美元援助(包括出口信贷和药品支援)。这场危机应对既凸显中国以自我牺牲维系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意识,亦为后续清迈倡议等亚洲金融合作机制奠定实践基础,深刻重塑了新兴经济体在全球化风险治理中的协同范式。

最后,中非合作论坛的引领示范作用。该论坛是中国和非洲国家之间在南南合作范畴内的集体对话机制,成立于2000年。论坛的宗旨是平等互利、平等磋商、增进了解、扩大共识、加强友谊、促进合作。论坛的成员包括中国、与中国建交的53个非洲国家以及非洲联盟委员会。论坛机制高效务实,成立25年来成果落实率达90%以上。中非合作论坛作为机制化多边平台,通过战略协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非盟《2063年议程》及成员国国家发展规划,为非洲经济跨越式增长与结构性振兴提供制度化助力。而且需要指出的是,2015年,中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论坛成立,并不断加强“部长级会议”“国家协调员会议”“外长对话会”等机制根基,多维发展相关框架下农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民间友好、政党交流等重要合作议题,标志着中国与发展中地区合作机制实现“全球南方”地缘板块的全覆盖,从而在组织机制上又把“全球南方”的合作推上新的高度。

(四)动荡和改革时期的全球治理的推进者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至今挥之不去,而且美国单边主义和团伙主义加剧了地缘战略博弈,世界当前进入了动荡和变革时期。“全球南方”在金砖国家机制第一方阵的带动下,正在加强组织机制建设,从而赋能“全球南方”的群体性崛起,并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改革。

首先,“全球南方”加强自身的组织机制建设。2009年成立的金砖国家机制在重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平衡地缘政治、可持续发展实践平台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如巴西学者古斯塔沃·卡斯特罗·里贝罗所指出的,“金砖国家机制本质上已超越传统经济集团或国家联盟范畴,其深层价值在于映射全球格局演进的内在逻辑,彰显国际社会以包容协作模式应对21世纪共性挑战的迫切需求。”非洲大陆自贸区作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之一,自2021年正式启动以来,正从制度构建阶段迈向实质贸易深化阶段。若能突破基础设施与执行瓶颈,并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争端解决等关键节点上达成原则性一致,则有望加速区域协同,重塑非洲经济格局,成为南南合作的新标杆。其次,“全球南方”在全球性的组织机制方面正在走实走深走强。在二十国集团中,“全球南方”国家至少在数量上已经与发达国家相对平衡,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为“全球南方”国家倡导的新型金融治理类组织的双子星,正在“全球北方”长期独霸的金融领域争取更多的代表性和话语权。





当前和未来“全球南方”组织机制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动荡变革时期,“全球南方”成为时代的标杆,其组织机制建设既需要抓住历史机遇,又需要在迎接时代挑战中加强发展和取得质的提升。

(一)力量对比趋向平衡而带来的机遇



21世纪第三个十年,国际格局正经历自冷战结束以来最为深刻的结构性变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25年《世界经济展望》显示,新兴市场与发展中经济体按购买力平价计算已占据全球GDP总量的59.3%,然而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制度性话语权仍存在较大的结构性落差。

这一“南升北降”态势催生三重范式突破。其一,国际规则制定机制从“俱乐部模式”向更具包容性的“代表大会模式”转型“全球南方”国家2023年推动世贸组织通过《投资便利化协定》即为典型案例。其二,发展理论体系突破新自由主义窠臼,“全球南方”涌现出诸如“团结合作理论”和“新发展主义”等非西方语境的新理论。“团结合作理论”聚焦于加强“全球南方”国家的集体行动,通过联合自强和包容性治理推动共同发展繁荣,以顺应历史大势并实现平等参与全球治理的目标。“新发展主义”强调通过内生动力驱动独立自主发展,包括南北合作的吸纳式学习、南南合作的相互学习以及本土实践的自我学习,推动探索多样性的发展道路,从而回应后殖民知识体系的挑战。路易斯·卡洛斯·布雷塞尔 - 佩雷拉等拉美学者主张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反“华盛顿共识”自由化模式的“新发展主义”,一定程度上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了一种拒绝依赖、强化国家调控能力、走出独立发展路径的现实方案。其三,在现实和理论双重驱动下,“全球南方”的组织机制的范畴和层次也不断向纵深发展,直接影响到国际秩序转型和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例如,2025年5月8日,习近平主席同普京总统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宫会谈后共同会见记者时指出,(中俄)双方要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平台的协作,坚守真正的多边主义,引领全球治理正确方向,推动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

(二)“全球南方”组织机制的战略空间拓展



机制创新拓展了“全球南方”三个维度的战略空间。一是制度性权力重构的裂变效应。当前国际秩序转型呈现“双重运动”特征:上合组织和金砖国家通过“渐进式扩员”,现已分别拥有10个和11个成员国,另有不同数量的伙伴国家。而且,“全球南方”组织通过构建平行治理架构或强化集体谈判能力而提高效率或增进权益。例如,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显著提升了项目审批效率;“七十七国集团 + 中国”则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等关键谈判中形成联合阵线,有效维护了共同权益。二是“全球南方”的金融自主空间正在逐步增加。为减少对传统金融体系的依赖,“全球南方”国家积极推动金融合作机制创新。金砖国家推出的贸易本币结算机制已获得多国积极回应,旨在促进区域内贸易便利化并增强货币主权。三是“全球南方”通过数字化转型加强了合作和拓展了战略发展空间“全球南方”通过自主金融体系、适配性技术方案及气候—数字融合战略,正在构建更具韧性的现代化发展范式,正如挪威学者本尼迪克特·布尔等人指出的,“‘全球南方’已发展为高度多元化的参与平台,其成员间的合作议题极为广泛,可涵盖从经济发展目标到地缘政治定位的方方面面。在气候谈判、国际贸易体系改革及发展融资等核心领域,‘全球南方’这一概念正被日益频繁地用以倡导和塑造全球合作与发展的替代性方案,彰显其重塑国际秩序的力量。”

(三)“全球南方”组织机制面临的主要挑战



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易卜拉欣认为:“随着全球秩序转型深化,‘全球南方’国家面临的发展挑战日益凸显。曾支撑其经济增长的传统多边机制逐渐式微。贸易对抗、惩罚性关税与单边制裁,已从经济政策工具异化为大国博弈武器。国家行为体在全球舞台上不再视彼此为竞合并存的实体,而是将对方定位为影响力争夺战中的战略棋子或代理人。这种零和逻辑的蔓延,标志着包容性全球治理体系面临严峻挑战。当前“全球南方”在组织机制建设中面临的核心挑战主要体现在战略协同、资源整合与治理能力等方面,特别需要系统性破解以下的关键难题:

第一,内部层次差距呈扩大趋势。当前“全球南方”成员之间存在发展梯度差(如2024年印度尼西亚人均GDP是东帝汶的3倍多)、数字鸿沟(非洲5G覆盖率不足15%)、制度弹性不足(南美联盟因成员国政变陷入停滞)等问题。发展模式代际分化,第一代南方国家(如中国、印度等)依靠全产业链构建实现崛起,而新一代国家(如埃塞俄比亚、孟加拉国等)则陷入“低端锁定”困境。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数据显示,非洲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10年的10.2%降至2023年的8.7%,呈现“去工业化”趋势。

第二,过渡期和转型期的阵痛。“全球南方”从规则接受者向标准制定者过渡而兼有“觉醒期”和“成熟期”的叠加悖论,如经济崛起与安全依赖的悖论、规模优势与集体行动困境的悖论、西方规锁与自主发展空间的悖论等。正如新加坡学者马凯硕所言,“21世纪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将是南方国家能否将人口规模转化为制度性权力”。

第三,价值共识构建面临的困境。伊斯兰合作组织与非盟在巴以问题上的立场存在差异,东盟与拉美左翼政府在乌克兰危机中的态度呈现分化,反映出南方国家难以形成统一的价值坐标系。“全球南方”国家在价值坐标上的参差,不仅来源于历史传统、外交战略与意识形态的交错,更反映出在纷繁的地缘格局中,如何既维护普遍国际规则又兼顾国家利益与战略自主权的结构性困境。

第四,美西方的地缘政治制约。美西方通过三种话语策略进行概念解构与身份剥离,消解南方凝聚力。一是将中国排除出“全球南方”范畴,制造中印领导权之争的叙事。二是将南方国家分类为“摇摆国家”与“顽固国家”,实施差异性拉拢。例如,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的一份报告中提到:西方决策者须警惕将“全球南方”实体化为单一行为体的认知陷阱,避免重蹈历史覆辙;应针对巴西、印度、印尼、南非、土耳其等关键/摇摆国(pivotal/swing states),深入剖析“身份认同纽带”“团结强度光谱”“工具性动机”等变量,制定差异化的接触策略。三是“民主峰会”等机制构建价值藩篱来分解“全球南方”的集体凝聚力。该机制将发展援助与合作资格同西方设定的民主规范强行绑定,迫使参与国必须在政治制度层面达到其预设门槛方可获取战略资源。这种结构性排斥机制不仅边缘化了治理模式相异的南方国家,更在实质上降低了后者作为整体的协同能力,阻碍其在全球治理中形成跨文明的制度认同基础。

第五,安全军事合作的短板。“全球南方”在安全军事方面的组织机制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既要加强论坛性质的相互交流(如“东盟地区论坛”),又要自主建设地区和跨地区的安全合作架构,还要进行必要的军事合作,真正把国家和群体的安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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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结束以来的80年里,“全球南方”组织机制的发展历程不仅是国际关系史的重要篇章,更是发展中国家集体崛起的制度见证。从二战后初期的政治觉醒到当代治理体系重塑,“全球南方”组织机制既有整体上的成功经验,也有局部上的曲折经历,还有需要把握两者之间的过渡性和可塑性问题的思考。

第一,“全球南方”组织机制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和从小到大的发展表明,它们呼应了时代的需求,代表了历史的进步。在二战后的每个重要阶段,应运而生的“全球南方”组织机制都能有所作为,20世纪60年代的“不结盟”运动、90年代的上合组织、21世纪的金砖国家机制等都发挥了推动历史进步和造福人民的作用。

第二,“全球南方”组织机制在“多轨并举”和“合作协调”中不断发展。在“全球南方”组织机制的发展初期,当时客观条件决定了其地区性多于全球性、对话性多于实体性、单一型多于复合型等特点。后来,随着“全球南方”力量的壮大和主客观形势的需要,“全球南方”组织机制的全球性和跨区域性不断增强(如“大金砖国家机制”),对话性的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CICA)正在向实体性组织转型,上合组织关注领域已经从边境安全发展到安全、经济、人文三大方面。

第三,“全球南方”组织机制需要加强前瞻性视野、战略性思维和顶层设计。“全球南方”组织机制在过去80年的成绩虽然可圈可点,但还需要增加理论自信和理论自觉,在务实和务虚、当前和未来、政治和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平衡和立体思考,而不能仅仅满足于当前或局部的组织机制建设,拱手让出长期和整体的思想理论自主权及主导权。

第四,“全球南方”还要与“全球各方”进行组织机制的对接。“全球南方”组织机制发展主要取决于自身,但不能仅仅是自我循环,而需要在与“全球各方”的互动中共同推动历史进步和完成时代使命。例如,《洛美协定》《巴黎协定》和二十国集团的产生,都是真正多边主义的胜利。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全球南方”需要与“全球北方/全球西方”进行必要的斗争,其组织机制的自然资源方面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就是经过长期斗争后才取得的。

第五,“全球南方”还要在全球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改革方面做出切实的组织机制贡献。“全球南方”要在建设和改革全球治理体系方面进行理论和价值观的更新和创新,提出切实可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取得与未来发展方向目标一致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杨洁勉,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学术咨询委员会主任、研究员


来源:中心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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