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在可靠的欧洲框架内开发不断增长的数据潜力,欧盟委员会在11月25日提出新的数据治理规则。该新规则将促进欧盟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为社会创造财富,增强公民和企业对其数据的管理与信任,并为大型技术平台提供新的数据处理实践方式。
新规则包括:
• 采取多种措施以增强对数据共享的信任,因为缺乏信任是目前最大的数据治理障碍,且导致成本较高。
• 新的欧盟中立规则,允许新的数据中介作为可靠的数据共享组织者。
• 采取措施以促进公共部门持有某些数据的多次使用。卫生数据的多次使用有助于促进研究,找到罕见病或慢性病的治疗方法。
• 赋予欧洲人管理其产生数据的使用措施,让企业和个人更容易且更安全地在明确条件下自愿为更多公共利益提供数据。
“欧洲数字时代组织”执行副总裁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在新规则下,无需共享所有数据,倘若共享了敏感数据,应相信数据会受到信任与保护。我们希望为企业和公民提供数据管理工具,让其相信数据会根据欧盟价值观和基本权利进行处理。”
根据数据战略中的公告,新规则将遵循欧盟在个人数据保护、消费者保护以及竞争规则等方面的价值观和原则,为新的欧洲数据治理方式奠定基础。大型技术平台的商业模式决定其需要管理大量数据,新规则将为此类技术平台提供新的数据处理实践方式,促进其获得较大的市场动力。新规则提出了一种基于数据中介的中立性和透明性的模型,以组织数据共享和汇集,从而提升信任。为了确保中立性,数据共享中介不得自行处理数据(例如,私自将数据出售给另一家公司或根据该数据开发自己的产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资料来源:
,编译:李军平,冯翔)